1.高起本:
理工、體育類: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物理化學綜合(簡稱理化);
文史、外語、藝術類: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歷史地理綜合(簡稱史地)。
2.高起專:
文、理、外、體、藝類: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。
3.專升本:
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,其中,兩門公共課為政治、英語,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。
(1)理工、經濟(管理)類:政治、英語、高等數學(二);
(2)文史(含外語類)、中醫類:政治、英語、大學語文;
(3)法學類:政治、英語、民法;
(4)藝術類(一級學科):政治、英語、藝術概論;
(5)教育學類(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):政治、英語、教育理論;
(6)農學類:政治、英語、生態學基礎;
(7)醫學類(中醫類、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):政治、英語、醫學綜合。
上述科目實行全國統考。除日語、俄語由各省(區、市)自行組織命題外,其他科目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。
?PS:專業課加試
? ?根據規定,加試是學校考查考生是否具備專業學習基礎的重要手段。
? ?考生如果報考了藝術、體育類專業,必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,其余專業是否加試由學校自行決定。
? ?錄取時,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主要根據專業課成績高低選擇考生,前提是考生要通過文化課統考的最低控制線。
?? 如果考生未按要求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,或未通過學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,即使其文化課超過最低控制線,學校也不會錄取。